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摩托车轮胎。
2.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
3.1.1.1原则上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系列、同一结构可为一个申请单元。
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申请单元划分》。
3.1.2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申请方的注册证明材料;
2.商标;
3.主要原材料供方一览表、质量管理文件、支持性文件目录;
4. 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安全性能指标规定;
5. 产品的结构、技术参数描述:斜交胎或子午胎、有内胎或无内胎、规格、层级、负荷或负荷指数、速度级别;
6.生产/检测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