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涉及的产品为: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有接地触头或无接地触头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仅为交流的两极器具耦合器(或互连耦合器)。该耦合器用于将电源软线连接到电源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电气器具或其他电气设备上。也适用于安装在器具或设备上以及与器具或设备形成一体的器具输入插座。
器具耦合器类产品包括:
(1)器具耦合器:包括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两部分
a.按相应的器具输入插座的插销温度划分:
—— 用于冷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70℃)
—— 用于热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120℃)
—— 用于酷热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155℃)
b.按被连接的器具或设备的类型划分:
—— 用于Ⅰ类器具或设备的器具耦合器
—— 用于Ⅱ类器具或设备的器具耦合器
(2)连接器:
—— 可拆线连接器
—— 不可拆线连接器
(3)互连耦合器:包括插头连接器和器具输出插座两部分
按被连接的器具或设备的类型划分:
—— 用于Ⅰ类器具或设备的互连耦合器
—— 用于Ⅱ类器具或设备的互连耦合器
(4)插头连接器:
—— 可拆线插头连接器
—— 不可拆线插头连接器
(5)防护等级高于IPX0的器具耦合器
(6)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注:互连电线组件移入《电线组件》(规则编号:CNCA—01C—001)规则中。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的申请
3.2 型式试验
3.3 初始工厂检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4.1.1.1 根据标准活页、产品尺寸图表、可拆线或不可拆线等要求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
结构基本相同、所用材料相同的同一类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见附件1)。
同一申请单元内有多个型号时,应对同一单元内所有型号做出确切描述。
4.1.1.2 原则上按申请单元申请认证。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企业(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企业(生产场地)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
其他生产企业(生产场地)的产品需送样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生产场地),不同生产者(制造商)生产的相同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必要时送样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4.1.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根据需要随附以下文件:
1)产品总装图等;
2)关键零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见附件2);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与主检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