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保护通常在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和印制电路用的超小型熔断体。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的申请
3.2 型式试验
3.3 初始工厂检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4.1.1.1 原则上按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按小型熔断器的标准规格单划分认证申请单元。
同一申请单元内有多个型号时,应对同一单元内所有型号做出确切描述。
4.1.1.2 原则上按申请单元申请认证。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企业(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企业(生产场地)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企业(生产场地)的产品需送样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1
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生产场地),不同生产者(制造商)生产的相同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必要时送样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4.1.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根据需要随附以下文件:
1)产品总装图等;
2)关键零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见附件2);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与主检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