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约谈(这一项准备要充足)
1、核名(北京XXX公益基金会或北京XXX慈善基金会),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四个字。
2、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5、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6、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验资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
7、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8.、取证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