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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针叶树木出口木托盘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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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9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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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安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8-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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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非针叶树木出口木托盘供应


安庆华龙木业有限公司

1.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人境时,根据货物的包装情况,货主或其代理人按如下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证书或声明:   ①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美国、日本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②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③未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凡未提供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有关声明的,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   2.韩国输往中国货物人境时,根据货物的包装情况,货主或其代理人按如下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证书或声明:   ①使用针叶树木制作木质包装的,需在出口前进行热处理或经中方认可的其他有效除害处理,并由韩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进行了上述处理。人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提交韩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②使用非针叶树木制作木质包装的,提供出口商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③未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3.欧盟输往中国的货物人境时,根据货物的包装情况,货主或其代理人按如下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证书或声明(仅为欧盟东扩前的15个国家.对于来自欧盟东扩后新增加的成员国的货物,暂不执行此规定):   ①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由欧盟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②无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4.来自其他国家应实施检疫的货物的木质包装在报检时应提供我国要求提供的证单,如《植物建议书》或《热处理证书》等。 木托盘官方咨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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