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断定单元的归纳断定评级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应包含承重结构体系、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体系为主,按下列规定断定断定单元的归纳。
评级:一、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与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能够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二、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比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低二级时,能够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三、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国护结构体系比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准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四、归纳断定中宜结合断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运用状况等归纳断定,可对上述断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
二、厂房安全检测鉴定的条件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三、 厂房检测的内容
房屋质量检测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建筑、改扩建和使用情况等历史资料;
(2)建筑轴线、结构构件尺寸及房屋建筑布置图复核;
(3)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4)房屋倾斜检测;
(5)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检测;
(6)提供检测结论及建议。
为了分析楼板承载力情况及相关检测要求,楼板承载力专项检测主要内容应包括:
(1)楼板厚度、配筋、结构尺寸和配筋检测;
(2)楼板材料强度检测;
(3)楼板完损状况检测,如开裂、变形、破损等的分布范围;
(4)依据现场检测情况建模分析,给出安全性分析结论;
(5)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结构加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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