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品牌:粤绿环保
- 产品型号:环保22495270
粤绿环保公司业务范围如下: 废水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废气处理:有机类废气、焊锡废气; 粉尘处理:各类工艺性粉尘; 尾气处理:锅炉尾气、发电机尾气 油烟处理: 厨房油烟、厨房火烟 噪声处理:发电机噪声、空压机房噪声、厂界噪声; 区域环境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体系(ISO14000、ISO9000、QHSAS18000、ICTI)认证咨询、环境监测、辅导培训; 环境中有毒有害物的测试分析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环保综合解决方案(包括ISO14000体系相关改善项),努力成为企业持续经营的伙伴,本着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与成本,提高与优化企业环保管理系统,为此,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到最好,为企业排忧解难,达成客户满意。我们期待您的来电来访。东莞生态类验收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包括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影响与恢复措施、自备发电机噪声和尾气、会所厨房火烟喝油烟等内容。申请条件:1、各种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2、建设danwei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不同于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3、配套完善市政管网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能排入当地已建成或两年内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没有实行雨污分流的项目,生活污水须经合流制管网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4、植被恢复良好申报所需的材料:1、 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报告表)复印件;2、 2、生态调查报告(表)一式四份;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生态)》(报告书目)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生态类)》(报告表项目)一式四份;4、 配套发电机或已入住的项目须提交监测部门出具的发电机尾气、噪声、生活污水、厨房油烟(会所、学校、饭堂)等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5、 5、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证、用地红线图、平面图、下水道管网图复印件;6、 6、《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及电子文档。